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合并、分立、清算会计报表。为了保护企业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正确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法律、法规,企业应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我所的注册会计师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承办委托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合并、分立、清算审计业务所需资料清单】
1、业务委托书;
2、企业审批和工商登记注册的相关文件;企业的合同、章程、协议、验资报告、上年的年度审计报告、营业执照的影印件(注册资本经我所验证的和上年是本所审计查账的免于提供);
3、公司、企业的股东会、主管部门做出的同意合并、分立决议,其中股份有限公司还需提供竟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文;
4、公司、企业签定的合并、分立协议;
5、公司、企业合并、分立时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6、公司、企业自做出合并、分立后在报纸上的公告;
7、在公司、企业合并、分立期间产生的担保协议及其他有关的重大协议或合同;
8、与公司、企业合并、分立时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相关的其他会计资料;
9、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重要的管理制度;
10、应提供的附报查验资料:
(1)银行存款各个账户的对账单和相应的余额调节表;
(2)存货盘点表: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 库存商品等盘点表;
(3)固定资产盘点表;
(4)各项应收、应付款分科目的明细表;
(5)各项预收、预付货款分科目的明细表;
(6)有诉讼官司的企业请提供起诉书、判决书等相关资料。